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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来源: 联合会办公室     作者: 新艺          

关于印发《四川技能大赛——2023 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直文艺家协会、相关企业、院校:

根据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轻工业联合社等五部门《关于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川文联[2023]57号)要求,经赛项执行组委会研究,现将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技能大赛—2023 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2.参赛选手报名表

3.裁判员推荐表

4.个人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5.单位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群众文化指导员执行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

四川技能大赛—2023 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一、竞赛原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文化引领带动和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以“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技能四川”的主题,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科学、绿色、安全、节俭的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次竞赛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工业合作联社

承办单位:绵阳市文联、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共青团绵阳市委、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一)技能大赛组委会

 技能大赛组委会组成按照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轻工业联合社等五部门《关于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川文联[2023]57号)文件规定为准。    

(二)技能大赛执行组委会

主任:

陈晓霖 绵阳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左冬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

何焰梅 绵阳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周关平 绵阳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古奇 绵阳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

丁猛 共青团绵阳市委副书记  

杨文勇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副校长

(三)赛项执委会办公室

赛项执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承担竞赛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经费保障、安全保障和宣传等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主任:

何焰梅(兼) 绵阳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主任:

杜亮  绵阳市教体局职成科科长

向卫  共青团绵阳市委社权部部长

郑洪华  绵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长科长

张胜蓉  四川文化艺术培训部部长

成员:

谌松林  绵阳市文学与书画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市剑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德明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党政工作部部长

崔丽辉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学科研部部长

王文礼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主要职责:赛项执行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置综合组、命题组、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赛务组、宣传组、后勤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赛项执行组委会和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综合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竞赛工作方案;

(2)负责向赛项执行组委会汇报竞赛工作情况、传达赛项执行组委会工作指示;

(3)负责组织制定竞赛各环节工作流程并协调各组工作;

(4)负责组织竞赛有关资料报备及赛后总结和获奖选手申报资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2.命题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竞赛命题专家的选拔工作;

(2)负责竞赛命题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竞赛裁判员会和技能考试评分标准学习;

(4)负责竞赛试题的报批、抽取、印制、送达;

(5)负责竞赛命题的保密和公正性。

3.裁判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评判方案及规则;

(2)负责竞赛执裁工作;

(3)负责处理竞赛期间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评分、成绩汇总、竞赛结果复核、发布等工作。    

4.监督仲裁组

主要职责:

(1)依据竞赛规则,对相关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竞赛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竞赛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平、公正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赛项执行执委会;

(3)对赛项总成绩进行复核;

(4)负责受理竞赛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牵头处理竞赛期间仲裁事件;

(6)负责向赛项执行执委会汇报仲裁事件情况,宣布仲裁结果。

5.赛务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审查、选手状况登记、赛件收发、赛前会议等工作;

(2)协助裁判组进行赛务资料的准备、竞赛场地安排、考场布置、考号安排、准考证制作及考卷保密存放工作;

(3)负责组织理论笔试及技能操作考试的监考工作;

(4)负责组织考试现场参赛选手检录、试卷发放、收交、密封、保存等考务工作;

(5)负责处理赛场突发事件,维护考场秩序等工作。

6.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竞赛场地宣传策划、制作与布置;

(2)负责竞赛过程重要环节的摄影摄像工作,竞赛的新闻报道;

(3)负责竞赛有关资料、宣传材料的整理、编制和印制;

(4)负责外来媒体相关事务的对接;协助外来媒体的接待工作;

(5)负责竞赛宣传横幅、引导牌、队列牌、工作牌、参赛证、裁判服装等的设计与制作;

(6)负责竞赛启动会、总结会宣传筹备工作;

(7)负责决赛颁奖典礼的策划与布置。

7.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邀请有关部门领导;

(2)负责布置启动会、总结会会场、礼仪服务及竞赛期间各项会务的安排和落实;

(3)负责专家、裁判、领导食宿安排;

(4)负责所有参赛人员的食宿统筹及安排;

(5)负责选拔赛所用车辆的管理与调度。

8.安全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

(2)负责竞赛期间的校园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所有参赛人员的医疗卫生和救护工作;

(4)协助做好竞赛期间赛场秩序和赛场观摩组织工作。    

三、竞赛设置

本次赛项名称:“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 ”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

四、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赛项分职工组和学生组,均为单人赛。本赛项为单人赛制。竞赛以“群众文化指导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考核内容,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进行命题。考核内容兼顾典型性和通用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考查“群众文化指导员”综合技能水平,特别是现场实际工作中需要熟悉和掌握的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本赛项由初赛(理论竞赛)和决赛(技能实操竞赛)两个环节组成,比赛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举办。各组别决赛总成绩中初赛理论考试成绩占 30%,决赛技能实操成绩占70%。各组别理论笔试竞赛时间1.5小时,技能实操竞赛1小时。

(二)竞赛内容

1.理论笔试(初赛)

理论笔试采用闭卷现场笔答形式,个人独立完成。理论笔试考核内容包括(初赛的理论考试题目80%左右将从题库中抽题组卷):

(1)时事政治(党委政府大政方针)(占10%)

(2)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常识(占10%)

(3)群众文化理论及艺术概论基础知识(占80%)

2.技能实操(决赛)    

 技能实操以现场面试形式,个人独立完成。技能实操考核分三个专业,选手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参赛,各专业参赛内容:

(1)群众文化创作(所属专业技能占90%,才艺展示占10%)

 群众文化创作主要指在群众文化艺术领域(含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文化创意设计、装置艺术等)开展的作品创作。

(2)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所属专业技能占90%,才艺展示占10%)

群众文化研究主要指群众文化领域开展的重要课题、行业标准规划、期刊编辑等理论研究工作。

(3)群众文化管理(所属专业技能占90%,才艺展示占10%)

群众文化管理主要指群众文化领域开展的活动(项目)组织策划、全民艺术(含非遗保护)普及、业务辅导、数字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项目调查挖掘和运用推广等技术工作。

表1:竞赛内容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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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计算及排名

初赛内容为理论笔试,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前20名进入决赛(第20名成绩有多人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决赛)。决赛内容为实际操作。理论和实操总分为选手最终得分(总分相同的情况,以决算成绩排名为准),占比如下:    

1.理论部分按百分制评分,占参赛选手总得分的30%,含单选题、是非题、多选题三部分,分别各占理论赛题总分的40%、30%、30%。

2.实操部分按百分制评分,占参赛选手总得分的70%,含所属专业技能及才艺,分别各占实操赛题总分的90%、10%。

五、参赛选手资格

1.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国家职业资格(或具有上述相同或以上等级、相同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2.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包括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独立文艺工作者、自由美术工作者,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

3.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4.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六、竞赛日程安排

(一)宣传阶段(11月21日-12月15日)

 1.赛项执行委员会转发四川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四川省委、省工业合作联社关于联合组织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2.编制并印发“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二)报名阶段(11月28日-12月10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程序:

①所有参赛选手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贴2寸近期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无单位选手,需当地文联作为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②各参赛单位可推荐一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经验的裁判员,并填写《裁判员推荐表》(附件3)

③个人参赛选手填写《个人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4) ;单位、企业、学校有多人参加由单位统一提交《单位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5)。

④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提交报名表、推荐表、身份证、汇总表电子版至报名邮箱、纸质版至参赛签到执委会赛务组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

曾雨维:1568123132

赵娟:18048901335

4、指定电子邮箱:258877527@qq.com(报名通过后,练题题库在微信群和QQ群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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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请加QQ群(群号:586516937 )或微信群(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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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题组织(12月6日)

完成理论及技能实操命题备案工作。

(四)举办竞赛(12月16日初赛、12月17日决赛)

1.竞赛时间

12月16日(初赛)

上午10:00—11:30 理论笔试                      

12月17日(决赛)

上午 9:00—12:00 技能实操考试

下午13:30—17:00 技能实操考试

2.竞赛地点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根据参赛人数调整校区,参赛地点赛前另行通知)。

七、竞赛奖励

根据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轻工业联合社等五部门《关于联合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川文联[2023]57号)要求,结合报名实际情况,职工组与学生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设置及相关要求如下:

1.决赛个人赛项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等级职业(工种)的,其第1名选手,属于职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四川省技术能手”。    

2.决赛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6〕3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两个文件的通知》规定,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本通知下发后,人社部门如更新相关规定,本次大赛以更新后相关规定为准)。

3.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单人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共青团四川省委推荐参评 “四川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4.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选手进行奖励。(按20人进入决赛设立奖项名额)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4名:资金1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奖牌

优秀裁判员:获奖证书

5.组委会对比赛过程中,表现优秀的教练、裁判员、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表扬,并颁发先进个人称号。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1.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人员标识,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3)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询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竟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2.裁判员

(1)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2)严格执行赛场纪律,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对裁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并及时向裁判长汇报;

(3)严守竞赛纪律,执行竞赛规则,服从赛项组委会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器材进行摄像或照相;    

(5)要提醒选手注意实操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损坏设备等事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代表队联系,不得透露竞赛的有关情况;

(7)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二)竞赛场地、设施设备安排

1.场地安排

赛场设有专业展演设备,为选手准备充足的设备,同时设有裁判员评分室。赛场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及温度调节设备,保证赛场内空气流通、清洁、舒适。

2.场地照明要求

竞赛场地灯光、音响能保证专业展演条件。

3.场地消防和逃生要求

赛场留有安全通道,配备灭火设备,并置于显著位置。竞赛前会明确告诉选手和裁判员安全通道和安全门位置。赛场组织人员做好竞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工作。

4.基础设施

赛场设置专业的演播厅、展演室、数字媒体电脑室;配备专业的灯光、音响设备、大型展演设备(如钢琴、电脑等)及耗材;其中小型乐器、展演音乐、书法纸笔、舞蹈服饰等特殊用品自备;(数字媒体方向需在汇总表备注需安装的软件)。    

(三)技术规则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与管理工作。

2.裁判员根据比赛工作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检录裁判、加密裁判不得参与评分工作,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现场裁判对现场检测数据、操作行为进行记录,不予以评判;评分裁判按每 2-4 人一组进行主观或客观分评价;赛前对裁判进行培训,统一执裁标准。

(1)设1名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2)设1名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并对参赛队伍(选手)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

(3)每赛场设 2名现场裁判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4)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技能展示、竞赛作品等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参赛选手根据赛项试题要求进行操作。

4.违规扣分情况。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竞赛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 5-10 分;

(3)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5.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透明无异议”的原则,根据裁判的现场记录、参赛选手的赛项成果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按总评得分高低,确定参赛选手奖项等级。    

6.评分方式结合世界技能大赛的方式,以小组为单位,裁判相互监督,成对检测、评分结果进行一查、二审、三复核。确保评分环节准确、公正。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组委会、裁判组、仲裁组分别核准后,闭幕式上公布。

(四)成绩复核

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 10%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五)最终成绩

赛项最终得分按 100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实际操作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最终成绩。

(六)成绩排序

名次排序根据选手竞赛总分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如比赛成绩相同,技能实操考试总分高者名次在前。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认为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通过本代表队负责人,在向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反映。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经调查认为是技术问题的,可依据所反映的具体问题,要求裁判长组织裁判员对成绩复核、确认。如属于违背公平、公正方面的问题,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可直接处理。    

2.参赛选手认为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由代表队负责人在该项竞赛结束后60分钟内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由组委会做出最终处理,逾期不给予受理。

3.比赛期间及成绩公布前,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应尽快组织全体裁判员按照裁判员当时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全面复查,确定并答复审查处理的意见。

(八)新闻宣传

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制作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宣传推广。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把竞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

我校将统筹做好2023年四川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新闻通稿背景资料等文字、视频宣传素材、图片、比赛花絮。

九、其他

(一)环境保护。大赛应注重环境保护,绝不允许破坏环境。

(二)循环利用。大赛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和回收。

(三)现场要求。经大赛组委会允许的赞助商和负责宣传的媒体记者,按竞赛规则的要求进入赛场相关区域。上述相关人员不得妨碍、烦扰选手竞赛,不得有任何影响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

(四)经费要求。各赛项承办单位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本次大赛所有赛项均集中食宿,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技术练兵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制定培训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内部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竞赛。

附件2:

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参赛选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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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参赛者本人如实填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若填写内容较多,可附A4纸填写。

附件3:

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裁判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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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个人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请扫下方二维码或链接https://jinshuju.net/f/qoCzYv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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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四川技能大赛—2023年四川省新文艺创新技能大赛(群众文化指导员)赛项单位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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