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会理事会
联合会理事会


四川省新文艺组织发展联合会组织机构职能、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的规定


经四川省新文艺组织发展联合会理事会决定,就联合会常设组织机构职能、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建立如下规定:


一、联合会常设组织机构及职能、工作职责

根据联合会章程规定,联合会会员大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主席团)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联合会开展日常工作。

1、理事会(主席团)及联合会主席,主要负责制定联合会近远期发展建设规划,交秘书处执行。

为推进联合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2、设立常务副主席(法定代表人)办公室,主持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3、在秘书处领导下,由秘书长牵头开展相关工作。秘书处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分管各专委联络处、经济建设发展联络处、文化交流联络处。

秘书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联合会制定的近远期发展建设规划、为联合会争取相关政策和对外沟通协调、文化交流、会员发展以及各专委会的建设、各地市州分支机构的拓展、引导服务、外联及宣传交流等工作。

二、各机构办事流程

为有利开展各项工作,主席、副主席指派全权代表,主要负责上传下达并配合处理日常相关工作。实行办公室负责制,负责各项工作落地实施。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定期向常务副主席办公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轮值主席负责制

实行轮值主席负责制,负责贯彻落实理事会下达的本年度计划,并接受年度考核。